| 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18399 ) | 日 期 |
2026-01-06 13:3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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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者 |
江浚豪 | 公告單位 |
學務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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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務役男出境應經事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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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內政部114年12月11日台內役字第1141161917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5年1月 1日起,民國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國應經核准。 三、役男出境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點選主題單元「役男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統」 (https://service.dca.moi.gov.tw/departure/)申請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將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 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並應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申請。 四、檢附內政部函文及「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各1份,請加強宣導,提醒役男出國應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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