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18399 )
日       期
  2026-01-06 13:34:13
公告者
  江浚豪
公告單位
  學務處
義務役男出境應經事先核准
一、依內政部114年12月11日台內役字第1141161917號函辦理。

二、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 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5年1月

       1日起,民國96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國應經核准。

三、役男出境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點選主題單元「役男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系統」

     (https://service.dca.moi.gov.tw/departure/)申請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將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

       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並應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申請。

四、檢附內政部函文及「役男出國應經申請核准」宣導資料各1份,請加強宣導,提醒役男出國應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