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9766 ) | 日 期 |
2019-08-19 17:30: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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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劉安迪 | 公告單位 |
輔導處 | |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19單親清寒獎助學金」、「2019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等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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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2019單親清寒獎助學金」、「2019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等相關資料
壹、 獎學金對象及獎學金金額 凡有中華民國國籍且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校學生之單親家庭子女,均可申請。依對象分為三組,每組名額100名。 一、 國中組 (A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參仟元整。 二、 高中(職)組 (B 組):經評審入選後,每名頒發獎學金新台幣肆仟伍佰元整。 貳、 申請資格 一、上學年(上、下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75分以上。 二、本獎學金之申請,限一戶一名,同父、母之兄弟姊妹,不論校別、學歷,限一人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申請,限未享有公費待遇者。 四、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五、高一新生申請組別為國中組。 六、單親家庭共同監護者,需提供雙方戶籍謄本。 叁、 應備文件 1.108/7/1至108/9/30期間內之申請者本人及監護人戶籍謄本正本,共同監護者需檢附雙方戶籍謄本(需有紀事內容) 2.108學年度在學證明正本 3.107學年度全學年成績單正本(或於申請書上填寫分數並請學校核章) ※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視為無效件。若申請人於收件截止前重新投件申請者,則仍視為有效件處 肆、 申請截止時間: 108年9月1日起至108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
連結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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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獎學金辦法.doc 附件2 財團法人國際單親兒童文教基金會 獎學金申請書.doc 附件3 2019年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辦法.doc 附件4 2019年度單親家庭子女徵文、繪畫、攝影比賽報名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