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9425 ) | 日 期 |
2019-01-08 17:43:5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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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劉安迪 | 公告單位 |
輔導處 | |
107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在臺灣」微電影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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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在臺灣」微電影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教育部新住民子女教育發展五年中程計畫。 貳、目的:為提升新住民子女在台灣的友善環境及學習內容,促進文化間的融合及共好 的生活環境,透過新住民子女微電影競賽活動,期能增進師生對多元文化 的生活體驗及營造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 肆、主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本署)。 伍、承辦單位:國立臺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 陸、影片主題: 一、新住民子女在臺灣:本主題乃在不同的視角與面向中,呈現新住民子女在臺灣 學習成長的歷程與故事,並透過短片表達多元文化並存與融合的校園氛圍。 二、本計畫之新住民國別定義:以越南、印尼、緬甸、馬來西亞、菲律賓、泰國、 東埔寨七國為主。 柒、參賽對象: 全國國民中等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以下簡稱學校)學生,以組團隊方式參與,每 一團隊成員 3-5 人為限,並指派 1 人為團隊代表人,代表團隊行使相關權利。 【上述組別認定方式為 2019/01/31 時,該參賽者之學籍,例如該參賽者原於國 中中學 三年級時創作該影片,但若 2019/01/31 時,其身分已為高中生,則必須 報名高中職組。】 【若為混齡參加之組別,以其組員身份超半者為該組別,例如同一組內有兩個高 中生、 一個中學生,則須報名高中職組,若報名身分各半,則以高中職組為報 名組別。】 捌、報名方式: 一、 參賽者請於徵件期限內至活動官網填寫參賽報名表,完成線上報名後,僅接 受主辦單位寄出之報名表,自行填寫之報名表不予加入參賽資格。網址: https://goo.gl/1ery3J 二、 報名資料由學校協助核章並親送或寄至承辦單位至「330 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 二段 144 號 北科附工圖書館」並在信封上註明「新住民子女在臺灣」微電影 競賽 專案小組 收。 三、 報名諮詢聯絡人:北科附工 圖書館 專任助理林小姐 電話: 03-3333921(分機 703) 玖、徵選作品說明: 一、 微電影製作規範: (一)參賽作品得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並依下列格式製作: 1.作品長度:5-8 分鐘(包括片頭及片尾,不可拆成數集)。 2.影片規格:1920x1080 像素。 3.檔案類別: AVI、MPEG、MP4、WMV。 4.若有對白或旁白,須附上正體中文字幕。 (二)影片中不得出現參賽者、製作團隊之姓名資料。 (三)作品不得為商業宣傳,並避免為個人、組織及產品進行置入性行銷。 2 (四)作品內容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宗教議題、政治議題或 不雅作品,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或違反 相關法令規定。 (五)作品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且不得運用同一作品參與其他競賽,並保證本 作品未曾公開發表。如曾經公開放映、展出或於其他比賽獲獎,經查證屬 實,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追回參賽證明及各類獎勵。 (六)作品中所有影像、文字、肖像權、音樂等,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 授權之素材,如涉及著作權侵權行為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如 確定侵權事況,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與得獎資格,並應歸還得獎之獎金、 獎狀等相關報酬,因此造成主辦單位或第三方之權益損害者,參賽者應 負賠償責任,同時主辦單位將予以公告說明。 (七)報名參賽之作品,一律不予歸還,請另複製備份留存。 (八)凡報名之參賽者,均視為同意本計畫的一切規定。 拾、報名須知: 一、 備齊報名資料,包含: (一)基本資料表 1 份(附件一)【線上填寫基本資料表後,請至信箱查收完成 之基本資料表文件並列印】 (二)參賽授權書(附件二),依報名參賽人數繳交。【例如,參賽人數為 5 人, 需繳交 5 份;未滿 18 歲者,並需由法定代理人簽名,未簽名者視同資料 不齊全。】 (三)作品版權與製作證明切結書 (附件二),依報名參賽人數繳交。 【例如,參賽人數為 5 人,需繳交 5 份;未滿 18 歲者,並需由法定代理 人簽名,未簽名者視同資料不齊全。】 (四)影片光碟一份。 【請於光碟正面註明參賽作品名稱,並依格式燒錄成光碟片,因光碟片 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以硬板或保護匣妥善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 讀取作品,應於通知期限內再補寄送影片光碟一份,以郵戳為憑,逾期 視同放棄。】 二、 徵選期程: (一)收件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 108 年 1 月 31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憑)。 (二)入圍名單公告: 108 年 4 月 1 日(星期一)。 (三) 108 年 4-5 月舉行頒獎典禮,揭曉得獎作品。 拾壹、作品審查: 一、報名資料審件:就報名時繳交之完整作品進行審件,未備齊者視同放棄參 賽,恕不接受補件。 二、初審:由本署聘請專家學者,依作品基本資料表之影片介紹、獎品禮券分配 規劃及影片作品之內容等項目,國中組及高中職組評選最多各 50 件作品入圍決選。 三、決選:入圍作品由本署聘請專家學者,依下列評選項目及標準進行審查: (一)主題契合度(主題類型設定及切合度)40% (二)劇情創意度(情境創意表現度)30% (三)影片精緻度(剪輯與拍攝技巧) 30% 拾貳、 獎勵方式說明: 一、各項得獎作品均可參加頒獎典禮。 二、各等第作品由評審決議勻支獎項,各獎項以不重複支領為原則。 三、各等第作品,由評審委員視件數或作品水準決議調整,未達評審標準得從缺。 四、共分國中組,高中職組二組,每組各有七名獲獎及入圍數名(頒發入圍證書) 保留獎項從缺之權利 五、入圍作品獎勵: 每一作品獲禮券新臺幣五仟元,團隊每人獎狀乙張。 六、決選得獎作品獎勵: (一)第一名:各組一名,得獎團隊發給禮券 50,000 元,團隊成員每人獎狀乙張,團隊獎盃乙座。 (二)第二名:各組一名,得獎團隊發給禮券 40,000 元,團隊成員每人獎狀乙張,團隊獎盃乙座。 (三)第三名:各組一名,得獎團隊發給禮券 30,000 元,團隊成員每人獎狀乙張,團隊獎盃乙座。 (四)佳作: 各組一名,得獎團隊發給禮券 20,000 元,團隊成員每人獎狀乙張。 (五)特別獎: 各組一名,得獎團隊發給禮券 20,000 元,團隊成員每人獎狀乙張。 (六)最佳編劇獎: 各組一名,得獎團隊發給禮券 20,000 元,團隊成員每人獎狀乙張。 (七)最佳剪輯獎: 各組一名,得獎團隊發給禮券 20,000 元,團隊成員每人獎狀乙張。 拾參、其他注意事項: 一、 得獎名單將公布於本活動網站,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得獎者(請於報名時 詳細提供通訊資料),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二、 入圍者請務必親自出席本計畫頒獎典禮活動,有關本計畫獲獎人之獎盃、獎 狀及獎金禮券等相關獎項,將於現場頒發及直接領取,主辦單位不另提供寄 送服務,如不克出席請學校派員或得獎者請託代理人代為出席。 三、 決選獲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權利無條件讓與本署,並依本署規劃可無限期利 用其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公開上映 或授權第三人公益及非商業使用,不另支付酬勞或任何費用。 四、 決選獲獎作品之團隊應配合評審意見將影片內容進行調整及必要之剪輯後製。 五、 決選獲獎作品將上傳至 youtube 影片分享網站,並公布於新住民子女教育資 訊網等相關活動網站。 六、 作品請勿違反著作權相關規定。影片內之人物,應獲當事人拍攝同意,以免 侵害其肖像權。作品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概由參賽者自負一切法 律責任。 七、 獲獎作品若因違反相關規定,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所得獎勵。 八、 音樂素材應以下列方式選擇: 1. 自行創作。 2. 自創用 CC(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全球分享網 站(Common Content, commoncontent.org),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 下載使用。 3. 其他取得合法授權之音樂。 九、 參賽所需相關表件及相關活動訊息,請至活動官網下載與瀏覽,網址: https://sites.google.com/a/goo.tyai.tyc.edu.tw/newres/ 十、 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比賽作品未達標準,獎 項從缺。 十一、 應徵稿件數量不足或未達評審認定標準者,該獎項得由過半之總審小組決 議從缺。 十二、 主辦單位對活動之活動辦法、得獎時間、得獎公佈、獎項內容與數量保有 修改權利。且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 或暫停活動。 拾肆、本計畫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補充。 |
連結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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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107 學年度「新住民子女在臺灣」微電影競賽實施計畫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