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9123 ) | 日 期 |
2018-08-23 14:02:1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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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劉安迪 | 公告單位 |
輔導處 | |
107學年度雲林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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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目前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台中、彰化、雲林、南投、嘉義縣市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雲林縣內國民中學之優秀清寒學生,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而未享有公費或其他獎學金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 一、大專(院)校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大一學生以高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二、高中(職)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高一學生以國三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三、國民中學(含縣立高中國中部)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 四、上列一般學科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
連結 |
http://www.kenda.org.tw/scholarship/applyway_YunLin.asp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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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建大優秀自強獎學金實施辦法-雲林107.pdf 附件3 建大 學生學校證明.jpg 附件5 申請書-優秀自強獎學金-雲林107.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