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8618 )
日       期
  2017-09-15 15:45:04
公告者
  劉惠萍
公告單位
  健康中心
學生團體保險說明
今年由國泰人壽承保

一、保險期間:106年8月1日至107年7月31日。
二、申請理賠:請直接與就讀學校的承辦人員聯繫,理賠申請書填寫及應備文件,均可透過學校承辦人員協助辦理,本公司將於接獲通知後儘快為您服務!
三、受益人:係指被保險人學籍資料(或入學資料)所載之法定代理人或其家長(以被保險人之監護人、法定代理人、實際扶養學生之人或其最近親等家屬【同親等以尊親等親屬優先】依序為受益人);但若被保險人已成年,則以其法定繼承人為受益人,另其醫療保險金或殘廢保險金之受益人得為被保險人本人。
四、理賠申請時效:自得為請求之日(即事故日)起兩年。




連結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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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圖示 附件
 附件圖示 附件1 106國泰children.pdf
 附件圖示 附件2 國泰_20170915_143929.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