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8490 ) | 日 期 |
2017-07-05 08:17:4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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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黃顥儀 | 公告單位 |
學務處 | |
轉知--罹患流感時,生病不上學、不上班及通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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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106年07月0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72405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教署監測資料顯示,近期國內流感疫情上升,類流感群聚案件數、門急診就診病例及住院人數皆顯著增加。 三、倘教職員、學生有生病及發燒情形,應盡速就醫,並落實在家休息,不上班、不上課,同時避免參加校外教學等團體活動。 四、倘若被確診為A或B型流感、或未做流感快篩,醫師依症狀判定為流感,並開立克流感或瑞樂沙等抗流感病毒藥物時,請通知健康中心,學校需於規定時間內向疾管單位做通報。 |
連結 |
http://www.cdc.gov.tw/rwd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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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