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8337 ) | 日 期 |
2017-03-27 08:43: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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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劉安迪 | 公告單位 |
輔導處 | |
移民署「106年新住民子女海外培力計畫」暑假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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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活動內容
(一)暑假生活學習體驗 1. 內容與時間:國外家庭生活、文化交流體驗與語言學習,至少 14 天。 2. 對象:新住民子女、新住民或經法定代理人同意之受委託人、師長及 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人員,子女須為小學五年級以上在學。 3. 組別:每一新住民子女僅能報名一組別,若有 2 位以上符合資格之子 女,由其中 1 位提出申請,其餘得列為同行者,不得分開報名,如有 前述情形則視為資格不符。 各組名額視報名情況得調整之。 (1)家庭組:新住民家長與新住民子女,以 2 人為限,預計選出 30 組, 計 60 人。 (2)親師組:新住民家長、新住民子女與同校教師或同校行政主管,以 3 人為限,預計選出 20 組,計 60 人。 (3)社會服務組:新住民家長、新住民子女與個案管理之專業社會工作 人員, 以 3 人為限,預計選出 10 組,計 30 人。 4. 補助金額:依前往地區而定,最高每人新臺幣 7 萬元。 二、 報名及甄選方式 (一)需進行網路報名與書面報名,以確保資料無誤;審核內容將以書面報名 為主。 (二)網路報名網址為:https://goo.gl/fkRkSy (三)書面報名需檢附下列文件,由各級學校或合法立案之民間團體推薦,經 本署審核報名資格後進行計畫甄選。 1.申請書 2.計畫書 3.具結文件 4.身分證明文件(新住民及其子女-記事不省之全戶戶籍謄本及足資證明 新住民之原生國籍證件影本、個案管理社工-社工證明文件) 5.其他佐證資料(中低收入或表現優秀證明、特殊境遇或其他相關證明) 6.補助款領據、銀行存簿封面影本 7.計畫書請依附件格式繕打,不符此規格者為審核不通過 8.洽詢專線:02-2250-3120 分機 10 李小姐 (活動小組)或 02-2388-9393 分機 2523 陳小姐(內政部移民署) (四)收件日期:106 年 2 月 13 起至 106 年 3 月 31 日止。 |
連結 |
http://ifi.immigration.gov.tw/mp.asp?mp=ifi_zh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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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海外培力.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