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8293 ) | 日 期 |
2017-02-20 08:06:3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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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劉安迪 | 公告單位 |
輔導處 | |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截止至106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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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6年2月20日起受理申請,至106年3月21日截止。
申請書表自106年2月20日起可到各地方政府、就業服務中心(站)、勞保局及各辦事處、 勞動部一樓勞工諮詢服務中心等地索取。 申請資格(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自91年1月1日以後離職之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106年2月20日止仍未就業, 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06年1月21日前失業者),並請領失業給付1個月以上。 2.申請人及其配偶104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148萬元以下。 3.未請領老年給付、至106年2月20日止未參加多元就業開發方案或政府機關其他同性質促進就業措施(方案)。 4.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補助金額如下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4,000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年)每名6,000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10,000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年)每名20,000元。 申請人符合獨力負擔家計或其子女就讀大專校院有2人以上,且均符合本要點之補助規定者,依上述補助標準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其他未盡事宜請詳閱「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 |
連結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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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0-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105年1月15日修正發布.pdf 附件2 1-105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公告申請.pdf 附件3 2-105學年第2學期申請書.pdf 附件4 3-105學年第2學期申請書封套.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