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7312 )
日       期
  2015-05-15 11:01:57
公告者
  林建政
公告單位
  學務處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104年「反詐騙」微電影比賽辦法
一、活動目的
為宣導預防犯罪觀念,並藉由活動提升市民朋友對反詐騙工作之認知,透過鏡頭藉由影像帶領市民朋友擁抱充滿愛的生活。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警察局
承辦單位: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
三、活動期程
(一)徵稿時間:104年5月1日至104年8月31日止。
(二)決選得獎影片及獲獎公告:104年9月30日前。
(三)頒獎及領獎:決選得獎者另行通知頒獎時間。
四、參賽規定
(一)拍攝內容:以「防制詐欺犯罪宣導」為主題,呈現方式不限,風格類型(影片、動畫)不拘,惟應避免內容離題、違反善良風俗及侵害他人著作權等相關情事。(本局網站訊息公告有提供預防詐欺犯罪案例供參)
(二)參賽者資格:
1、以個人或團體(每組成員以不超過10名為限,超過10名者,不頒發獎狀)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2、如為團體,應載明成員姓名及就讀學校或相關單位。
(三)參賽作品規格:
1、須為104年5月1日(含)以後完成之作品。
2、使用任何影音器材 (Betacam、DV、V8、Hi8、具錄影功能之數位相機……等)拍攝皆可,檔案格式請使用mpg4(16:9,解析度1920X1080)以上格式。
3、片長以5-10分鐘為原則。
(四)作品著作權:
1、參賽影片中如有採取或剪輯他人相關著作(包含圖像、聲音及文字資料等),應取得合法之授權。
2、參賽者請自行保留原件備份,參賽作品概不退還。
3、得獎者須與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各項權利均歸屬嘉義市政府警察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該局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4、嘉義市政府警察局得利用得獎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公開播送及公開上映,入選作品片尾將置入相關宣導字幕,並冠名「嘉義市政府警察局關心您等字樣」。
5、需由參賽者自行拍攝,且未公開發表或未曾參賽公開放映、獲獎之作品,如經查有上述之情事,即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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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cpb.gov.tw
附件圖示 附件
 附件圖示 附件1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104年「反詐騙」微電影比賽辦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