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11431 )
日       期
  2021-05-13 07:50:58
公告者
  陳重光
公告單位
  教務處
110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審議建議,規劃國中教育會考之防疫措施,以維護考生權益、維持考試公平、保護考生及試務人員健康,各項防疫措施包括:全程佩戴口罩、量測體溫、不開放陪考、各試場開放冷氣,試場前、後門保持關閉,開啟試場內四個角落之窗戶各5至10公分以維持試場適度通風、英語(聽力)考試照常施測、管制考場進出場動線、確保整體考生應試健康與安全等,請各校應配合上開防疫措施,並依據全國試務會「110年國中教育會考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應變事宜」辦理下列事項:
一、屬自主健康管理之考生,應主動向本考區試務會通報。
屬自主健康管理之考生應由考生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於5月9日起,主動填寫「110年國中教育會考自主健康管理考生通報單」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如: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向本考區試務會通報,不得隱匿。考區依情況安排考生參加補行考試或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
二、不開放陪考
(一)除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及懷孕申請應考服務考生外,不開放考場陪考。
(二)請掌握考生服務隊成員之健康狀況並造冊送本考區試務會列管(發送服務隊證)。
(三)請協助考生服務隊於考場內所需服務之分工事宜,如:代訂便當等事宜。
(四)請向考生服務隊宣導,進入各考場應配合考場相關防疫措施。
(五)請詳實瞭解各項防疫應變事宜並積極落實。
(六)請宣達陪考申請事宜,以利考區試務會辦理陪考審核作業並發放陪考證。
三、全程佩戴口罩
(一)請向考生及家長宣導,進入考場及試場應佩戴口罩(可自備具有防護性的口罩)。
(二)請如實發送予考生口罩及有關考生注意事項及試場規則說明。摘要如下:
1、為配合防疫工作,請務必提早半小時以上到場,避免因入場及量測作業影響考試時間。
2、考生進入考場時,須出示准考證入場,未出示者,考場得拒絕考生入場。
3、考生進入考場時,須佩戴口罩並配合體溫量測,如有故意不配合者,禁止進入考場。
4、考生進入試場時須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不得進入試場。監試委員得請考場試務中心派員協助勸導,經勸導或處理仍故意不佩戴口罩者,禁止進入試場。
5、考生於現場量測有發燒(額溫高於攝氏37.5度或耳溫高於攝氏38度)情形、或有嚴重呼吸道疾病等具感染可能之考生,須遵從考場指示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不得因此措施要求任何補償。
6、考生於試場內考試期間應全程佩戴口罩,監試委員核對考生資料時,並須配合監試委員指示,暫時拉下或脫下口罩至可辨識程度,經查驗身分後戴回。屢經勸導仍故意不佩戴口罩或故意不配合查驗身分者,依「110年國中教育會考違規處理要點」第十二點,該科考試不予計列等級或級分。
四、設置第二類備用試場
考生若於國中教育會考第一日移至「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考,為避免非必要疑慮,無論症狀是否消失或減緩,第二日考試仍應安排前開考生於「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考,考生不得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