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天主教輔仁高級中學保全守衛管理職責
壹、門衛職責:
1.門禁管制人員之進出。
2.訪客登記(來賓確實登記、換證並通報受訪人)。
3.校區安全巡視及回報。
4.負責守衛室及內外附近環境及生輔會後廁所之整潔。
5.負責教職員生車輛之保管。
6.晚間視線昏暗時,打開校門口路燈及內部燈;夜間十時將大門及小門
關閉。翌日晨間天亮時即熄燈及打開門鎖;發現路燈故障時及時通知
總務處處理。
7.早上六時三十分交班時,接班者守門,下班者前去打開車棚門鎖、吳
鳳南路側門門鎖、川堂鋁門和行政大樓之門鎖,下午六時三十分交班
時巡查並上鎖。
8.假日開門:依照總務處開列之假日開門指示處理。
9.門衛值勤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頭髮要疏理整齊、穿著制服、儀容要端正,嚴禁穿著拖鞋、背心。
(2)禁止吸煙、嚼檳榔、喝酒或賭博(全面禁菸)。
(3)禁止其他人陪同值班。
(4)依「守衛日誌」所規定項目詳細填寫,每月送交總務處備查。
10.遇到與學校有關之緊急事件時,應發揮傳達的功能。
(1)在上課期間,不論是校內或校外,依發生的性質,通知相關處室
或學務處處理。
(2)已放學時段或假日,則立刻報告總務主任或組長處理。
11.校內資訊未被委託轉達時,要保密不可外傳。
12.校門口夜間特別注意停車勿阻塞大門,並登錄其聯絡電話,以利緊
急之聯絡。
13.負責校方臨時交辦事宜。
貳、門禁管制要點:
一、一般上學或上班時間,人員進出管制如下:
(一)學生於上學日進入學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若因故必須離開
學校,需交出核准之「學生臨時外出單」,始得離開學校。
(二)校外人士於一般上學日進入校園,需辦理會客手續填寫會客單,
並以個人證件交換會客證,佩帶會客證後始得進入校區。會客完
畢離校時,由受訪者於會客單上簽章後,會客單與會客證一併交
回守衛人員生以換回個人證件。
(三)受訪對象若為學校教職員工,則由守衛人員電話聯絡受訪者,受
訪者答應後始得進入學校。
(四)受訪對象若為學生,則由守衛人員電話聯絡導師,由導師瞭解後
處理,若未能連絡上導師則通知學務處處理。
(五)未經核准之商品銷售者,不得進入校園。
(六)學生於上學日上午07:30 分以後,進入學校必須登記於遲到登
記簿上。
(七)住校生外出(含補習)均應檢查卡片並鑑定無誤後(蓋章)方准
放行。
(八)學生不得自行外購飲食,如經查獲必須登記於登記簿上。
(九)如須代轉金錢或物品時必須確認後簽收登記,並通知當事人領取。
二、學生放學、教職員工下班或例假日、寒暑假,人員進出管制如下:
(一)個人於學校規定開放時間內進入校區運動或參觀者,免登記。
(二)運動或參觀開放時間為每天早上05:00 時至07:00 時,下午17:00
至18:30 時;例假日開放時間為早上05:00
時至下午18:30 時。
(三)本校學生著學生制服或攜帶學生證進入學校,得免登記。
(四)本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免登記。
(五)機關團體進入學校運動或辦活動者,依規定需向總務處提出申請
並經核准後,方能進入校園。
(六)非上班或上學時間如需進入各辦公室工作或教室時,請於事前依
「場地借用管理辦法」,在總務處辦妥申請手續後,由守衛人員
配合開關鐵門或總務處人員提供鑰匙。
三、假日期間於日間(06:00 至17:00 時)及晚間(17:00 至翌日06:00 時)各至少實施1 次軍械庫房外觀(不得開啟軍械庫房)安全狀況巡 查,實施情形記載於登記簿備查,如遇有危安狀況時應即通知值勤教官
返校處理。
四、學生及非相關人員一律禁止進入守衛室,以免造成不必要之困擾。
五、協助同學上(放)學之安全,並管制交通。
六、守衛人員必須要熟悉全校監視系統操作及維護警衛室內及四周之整
潔。
七、如遇天災時必須巡視校園檢查電源門窗,如必要時通知總務處協助
處理。
八、本校教職員臨時外出之離校和返校時間之確認登記事宜、教職員上
班遲到之登記。
(1)導師上班時間上午07:20;07:30 之後為遲到。
(2)專任教師上班時間上午07:40;07:50 之後為遲到。
(3)職員上班時間上午07:30;07:40 之後為遲到。
(4)臨時外出單不敷使用請向人事室索取。
(5)臨時外出者:以二小時內回校為原則。
(6)寒暑假期間:
① 輔導課期間:進出登錄之時段暑假為08:00~16:05。
寒假為08:00~17:00。
②非輔導課期間:進出登錄之時段為8:00~16:00。
九、校門附近禁止學生逗留及會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