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10113 ) | 日 期 |
2020-02-19 13:28: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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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劉安迪 | 公告單位 |
輔導處 | |
109 學年度原住民族及離島地區 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學士班甄試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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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一) 籍屬、身分規定: 1.原住民籍:應具「原住民身分法」所定原住民身分。 2.離島籍: (1)離島籍(不含蘭嶼鄉、綠島鄉): A.限戶籍設於澎湖縣、金門縣、連江縣、琉球鄉至報考當年至少連續 設籍六年,於當地受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 B.關係人(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中之一於該 學生出生日起至報考當年,於各該離島設籍未曾間斷者。 (2)蘭嶼鄉: A.於臺東縣受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之學生,並具下列 資格之一者(無設籍年數限制),順序為: a.設籍於蘭嶼鄉之原住民。 b.設籍於臺東縣之原住民。 c.設籍於蘭嶼鄉之非原住民。 B.關係人(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中之一於該 學生出生日起至報考當年,於蘭嶼鄉設籍未曾間斷者。 (3)綠島鄉: A.於臺東縣受高級中等(含)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之學生,並具下列 資格之一者(無設籍年數限制),順序為: a.設籍於綠島鄉。 b.設籍於臺東縣。 B.關係人(其父、母、祖父、祖母、外祖父或外祖母)其中之一於該 學生出生日起至報考當年,於綠島鄉設籍未曾間斷者。 3.偏鄉籍:限自出生起設籍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107 至109 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資源缺乏地區施行區域、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 (108-112 年度)核定版之公費醫師分發服務高度偏遠地區之一級、二級 偏遠地區之鄉鎮區至報考當年未曾間斷,並於該鄉鎮區受高級中等(含) 以下教育滿六年以上者。 報名日期:109 年2 月24 日(一)上午9 時起至109 年3 月9 日(一)下午5 時止(網路報名系統24 小時開放,惟109 年3 月9 日(一)開放至下午5 時 止)。 |
連結 |
http://enr.kmu.edu.tw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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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醫護原民公費生.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