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10107 ) | 日 期 |
2020-02-17 15:34:21 | |
---|---|---|---|---|
公告者 |
陳威棠 | 公告單位 |
教務處 | |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與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
|
||||
依 教育部 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14078號函辦理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 一、教育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協助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停課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作業,以維護學生就學權益,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 二、 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停課應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停課事宜。 三、 學校於停課期間,就有關課業學習之因應措施應本權責自行訂定居家學習及補課等相關計畫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請學生每日自行測量體溫,注意是否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症狀 ,並宣導儘量避免至公共場所,做好自主健康管理。 (二)教師宜主動為學生規劃停課期間在家自主學習之進度 。 (三)停課期間導師每日應與學生保持聯繫,以了解學生身心健康及居家學習情形。 (四)得視實際需要將課程學習相關教材公告於學校網站,並鼓勵學生利用網站及數位遠距教學資源進行居家線上學習。 (五)學校採取之因應措施應與家長充分溝通,取得支持與配合。 四、補課及學生學習評量相關措施 (一)班級停課時,學校應訂定補課計畫、安排教學進度,得彈性調整上課時間,並應注意下列事項: 1、部分班級停課時,於復課後,由學校安排補課時間。停課期間適逢各類評量者 ,該班級於復課後,由學校安排 補行評量 。 2、全校停課時,全校各班級課程、學期考試及教師成績繳交日期均予順延。 3、學校因停補課需要,有調整寒暑假起迄日期必要者,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 (二)個別學生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或暫緩入境者,於復課後就其缺課課程,由學校安排學習輔導;未參加各類評量者,於復課後安排其補行評量。 (三)前二款補行評量,以實得分數登錄。 五、學生停課期間,無需核予假別,且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六、學校應事先建立妥適之聯繫通報管道,於停課期間,並應每日充分掌握學生狀況,及依教育部相關規定通報。 |
連結 |
無 | |||
---|---|---|---|---|
附件 |
附件1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高級中等學校停課補課與學生學習評量作業注意事項.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