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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
  普通  (公告編號:7179 )
日       期
  2015-03-19 08:3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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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譚志忠
公告單位
  心輔組
嘉義市天主教輔仁中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嘉義市天主教輔仁中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 



                                      104.3.2.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 為表揚本校傑出校友對本校及社會的傑出貢獻,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本校校友,在專業或事業上有傑出之成就並有具體事蹟或對社會有特殊貢獻者,具有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為傑出校友候選人。



一、在文化及藝術領域有特殊表現或重大貢獻者。



二、從事學術研究,在其專業領域表現傑出,有卓越貢獻者。



三、自行創業或經營企業有顯著成就者。



四、投入公益活動,發揚美德,為社會肯定者。



五、有傑出成就,並對社會有重大貢獻,但非屬以上4類者。



第三條 傑出校友得以下列方式推薦



一、本校師長推薦



二、畢業校友推薦。



三、自我推薦。



第四條 遴選方式



一、 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由711人組成,校長為召集人、副校長及



 各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聘請校友代表及校內外委



 員若干人。



 二、傑出校友名額每屆以十五名為限。



第五條 表揚方式



 一、於每年校慶活動或其他校內重要集會場合公開表揚。



 二、具體事蹟將刊登全校性刊物或網站以彰顯其成就。



第六條 傑出校友應協助宣揚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成效,並積極協助本校之發



 展。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 傑出校友遴選委員會由711人組成,校長為召集人、副校長及



 各處室主任為當然委員,其餘委員由校長聘請校友代表及校內外委



 員若干人。



 二、傑出校友名額每屆以十五名為限。



第五條 表揚方式



 一、於每年校慶活動或其他校內重要集會場合公開表揚。



 二、具體事蹟將刊登全校性刊物或網站以彰顯其成就。



第六條 傑出校友應協助宣揚本校教育理念與辦學成效,並積極協助本校之發



 展。



第七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通過,陳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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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
附件圖示 附件
 附件圖示 附件1 校友遴選辦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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