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 |
普通 (公告編號:13520 ) | 日 期 |
2022-11-16 11:01:5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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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者 |
劉惠萍 | 公告單位 |
健康中心 | |
111年8/1學生平安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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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書及相關資訊
住院醫療保險金 註1 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給付。(病房費部分每日以1000元為限,但領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發之重大傷病卡者不受此限制。每次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5萬元為限。) 上開扣除後之金額未達起賠金額500元者,國泰人壽不負給付責任。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除外。 專案補助重大手術保險金 註2同一疾病或意外傷害事故給付金額(含住院醫療保險金)累計最高以20萬元為限(本項限符合保險費補助資格之學生且自事故日起1年內施行保單條款附表二所列之重大手術者)。 註3 傷害門診保險金 同一事故實際支出醫療費用金額扣除除外責任費用後在起賠金額500元以上者,依前開扣除後之金額給付。每一事故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 上開扣除後之金額未達起賠金額500元者,國泰人壽不負給付責任。但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其他特殊情形者除外。 燒燙傷及須重建手術保險金 同一意外傷害事故給付金額累計最高以3萬元為限。 註1: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期間內,因同一疾病或傷害或其引起之併發症,必須住院治療2次以上時,如每次出院日期與再入院日期間隔未超過14日者各項 醫療保險金限額,均視為同1次住院辦理。 註2:本項保險金須為符合本團體保險契約條款第11條所列接受保險費補助的被保險人始可申請。 註3:進修及補習學校之被保險人所稱之「疾病」係指被保險人自加保生效日起所發生之疾病。 |
連結 |
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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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附件1 111理賠申請書student10906.pdf 附件2 111申請書範例Claim_10908_Sample.pdf 附件3 111家長通知書01_111stNote_1.pdf 附件4 111保單條款04_111st_Policy.pdf |